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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工商分局开展宣传活动
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
本报讯 《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近日,蓬江工商分局提前部署,采取悬挂宣传横额、派发宣传资料、发出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倡议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在辖区营造了“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鼓励使用环保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突出“引子”效应,迅速筹划宣传工作。该局结合辖区大部分位于中心城区的实际,选取重点区域铺开宣传,一方面组织专门人员编写宣传资料,拨出专用经费用于宣传活动,目前已制作并悬挂30条横额在辖区的主要市场及商场;印制宣传资料600份,并将宣传资料张贴于使用塑料购物袋较多的商场、超市;另一方面,向使用塑料购物袋较多的单位提供政策及宣传资料指引,辖区8个工商所向辖区的商场、超市、商铺做好政策宣传,并发出了“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倡议,目前区内有300多家商场、超市、店铺积极响应倡议,制作了宣传资料。
选好“试点”单位,试行“样版”宣传。该局选取有一定影响力、条件比较成熟的大昌超市作为试点,重点宣传国家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精神,让经营者自觉遵守不产、不存、不销超薄塑料袋,同时指引大昌超市制作宣传册,引导顾客使用“环保购物袋”。此外,该局还敦促经营者及时建立塑料购物袋的进货台帐,防止超薄塑料袋流入消费者手中。目前,除大昌超市外,益华百货等大型商场(超市)也被纳入试点单位,该项工作还将逐步向辖区内的商品零售店铺开。
利用有效载体,扩大宣传效果。该局积极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贴近社区的有利条件,走进社区发出宣传资料,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倡导“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携手保护生态家园”。 (本报记者 韩玲群 通讯员 林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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