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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接近尾声之际,我们也迎来了第七个“6·30”警醒日。应该说,在我市乃至我国的安全生产史上,今天都是一个不能忘记的日子。回眸8年前发生在我市的“6·30”烟花特大爆炸事故,震撼了全国,震惊了全世界,更给江门人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伤痛,尽管时隔八年,我们依然能够体会到切肤之痛。
值得庆幸的是,类似事故引起了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直接催生了《安全生产法》;同时,江门市委、市政府也决定将每年的今天定为“6·30”警醒日,以提醒人们时刻牢记惨痛教训,做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推动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和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
今天,旧事重提,并非有意再揭伤疤,勾起人们心底的伤痛,而仅仅是为了提醒人们不要忘却历史,并以此作为“前车之鉴”,避免“重蹈覆辙”,真正做到王南健市长要求的“警钟长鸣、警示高悬”,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重视、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要想让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实现双赢,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有效解决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难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体制、责任制,落实治本之策,实现从源头上治安。首先,要全面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部署,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安全隐患不遗漏、事故苗头不放过,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其次,要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再次,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领域的经济政策,按规定提取安全风险押金,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消费提取制度,提高工伤事故赔偿标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守法意识。最后,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最终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梁乃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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