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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即将开始。今年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我市中级、市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月1日-29日;各市、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材料的时间为8至10月,具体时间由各市、区人事局确定。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评审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从中央部委、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根据我省的职称政策,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或国家规定的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在我省申报评审的有效依据。
(二)上述人员参加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除按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外,应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内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以及单位聘用评价意见。其中自主流动来粤人员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鉴定证明,供各级人事部门和评委会审查。
此外,为了解决我市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于信息不畅通而错过申报时间的实际问题,市人事局决定今后由江门市人事局直接受理的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时间调整为每年的3至9月份。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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