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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今年评审政策有调整
本报讯 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即将开始。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评审政策有所调整:
从中央部委、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根据我省的职称政策,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或国家规定的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在我省申报评审的有效依据。
上述人员参加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除按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外,应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内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以及单位聘用评价意见,其中自主流动来粤人员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鉴定证明,供各级人事部门和评委会审查。
此外,为了解决我市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于信息不畅通而错过申报时间的实际问题,市人事局决定,今后由江门市人事局直接受理的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时间调整为每年的3至9月份。(曹乃付 李希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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