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辞退后持刀伤人获刑6年 |
|
| http://www.jmnews.com.cn 2008-7-11 11:02 南方日报 |
|
近日,新会法院审理了一宗因工资琐事而引发的伤人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熊某两兄弟有期徒刑各6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军、李某荣、吴某鸣的经济损失。
被告人熊某原是新会区石柱工业区某制件厂的员工,因一时贪念,擅自修改自己的工资卡,后被厂方发现取消了他当月的工资,并将其辞退。2007年10月31日15时许,熊某伙同其弟携带西瓜刀和匕首窜回厂内,与该厂老板刘某理论,因双方意见不合而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的熊某两兄弟即举刀追砍刘某,后被该厂的员工吴某军、李某飞、吴某鸣阻拦,两被告人转而将三人砍伤。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吴某军损伤程度属重伤,六级伤残;被害人李某飞损伤程度属重伤,八级伤残;被害人吴某鸣损伤程度属轻伤。新会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两兄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陶然赵伟亮梁津晃
|
版权声明:任何本站发表之文章,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任何商业、非商业站点,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