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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新会区农业部门了解到,国家出台“能繁母猪”保险办法以后,新会区已为规模养殖户的14000头“能繁母猪”办理了保险。
据介绍,根据我省出台的“能繁母猪”保险条例和区政府的有关文件,每头“能繁母猪”保险费为60元,其中各级政府承担80%(即48元),养殖户自负20%(即12元),赔偿标准是每头“能繁母猪”1000元,且不超其市场价格的7成。投保的“能繁母猪”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存栏量为30头以上。目前,保险公司已为14000头“能繁母猪”办理了保险业务,涉及各个镇村的规模养殖户。
据了解,从今年4月份起,经新会区农业部门协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已委托新会区的各镇(街)畜牧站办理此项业务,养殖户可直接到所在镇(街)的畜牧站去查询和办理有关投保事项。 (本报记者 谢富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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