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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高速油罐车起火
●交警消防及时处置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交警全力协同消防官兵做好对事故车辆的喷水灭火、持续降温和消防安全戒备工作。
周伟 摄
本报讯 7月14日下午3时许,开阳高速公路(江门段)广州方向32公里处,一辆牌号为“粤G/R31××”的槽罐车轮胎起火燃烧,车上运载的30吨化学品乙醇随时可能被引燃,情况十分危急。我市高速交警联同安监、消防、环保等多个部门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了该事件,确保了现场人员的安全及交通顺畅。
当日下午3时许,市高速交警三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是当重点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交通疏导,了解化学品种类、数量、性质,划定警戒范围;二是对事故现场路段实行双向封闭交通管制,并分流车辆;三是由全体备勤民警组成应急分队,由大队领导带领火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四是通知江门安监局,开平消防队、开平环保局、开阳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及养护队等有关单位迅速前往现场进行联合处置。
经现场了解,“粤G/R31××”号槽罐车装载了30吨乙醇,槽罐罐体无破损、泄露现象,但其右后方三排车轮燃起熊熊大火,严重危及槽罐安全。因乙醇的燃点较低,燃烧爆炸威力巨大,现场情况十分危急。在这种情况下,高速交警全力协同消防官兵做好对事故车辆的喷水灭火、持续降温和消防安全戒备工作。15时30分,火势得到控制并被成功扑灭,辖区路段全线恢复通车。由于措施得当,事件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亦未因处置现场而引发高速公路二次事故及交通拥堵。
目前,事故的原因正在作进一步调查。(梁绮桦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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