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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热论
据媒体报道,不久前,顺德的一位女司机,在被抢去1万多元现金后快速启动汽车追赶抢匪,过程中劫匪一死一伤。事情见报后引得法律界一阵讨论,赞着众多,贬着不少。
网友乃至普通市民对此事的看法,则几乎呈现一面倒趋向,就是“挺撞”。部分网友称龙女士为“巾帼英雄”,一网友发表评论说“时代呼唤这样的女英雄”。为何大家看法如此一致?一位网友说,现在犯罪者的“犯罪成本”太低而“收入”较高,才让他们愿意去冒险。大家又不吭声,也不反抗,抢的实在容易。当事人报警后,也许会有警察说“没办法帮你追回来”,即便追到了,也是轻则罚款,重则坐几年监狱而已。这些人出来后,很多是接着偷、接着抢,甚至打击报复揭发他们的人。
一些司法判决也给当代人的心理留下了阴影。2004年8月1日晚11时许,长沙出租车司机黄中权被两名男子抢走数百元现金和一部新手机,后来黄中权驾驶的士将摩托车撞倒,导致一名劫匪失血性休克死亡。2005年3月23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黄中权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同时赔偿原告人姜再生经济损失共计3.6万余元。判决后全国一片哗然。“谁还敢维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很多网友这么反问。姑且把正当防卫放一边,笔者认为,这样的判决当然不能服众,只能让抢劫者及其家属感到欣慰,这样无疑减少了行凶者的“成本”,增加了普通人维护自己利益的“成本”。
笔者以为,在上述情况下,很容易导致人人对坏人变得畏惧起来,让坏人变得“理直气壮”了。追究起来,除了整个社会风气之外,犯罪者为犯罪行为付出的“成本”太小是主要原因。笔者以为,只有“提高”“犯罪成本”,让坏人犯不起罪,他们才能管好自己,不让自己犯罪;也只有减少好人维护自己生命和财产的“成本”,才能让大家有勇气去和犯罪行为做斗争,这个世界才能更加美好。李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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