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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投诉引起市长关注,蓬江区迅速行动
整治蓬莱路电讯器材街
本报讯 从7月17日起,市区蓬莱路电讯器材街的商户将进入为期一周的自查自纠整治阶段,自觉将设置在户外的高音喇叭、音响设备拆除,减少对周边市民的噪音污染。这是记者从7月16日蓬江区召开的联合整治蓬莱路电讯器材街噪音污染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蓬莱路电讯器材街是一条有专业特色的商业街,经过各有关部门近5年的培育,目前已聚集了几十家商户,专门经营手机等电讯商品,但随着入驻商家的增多,彼此之间的竞争加大,不少商家通过外设高音喇叭,日夜播放歌曲、广告等形式来招徕顾客,附近居民不堪其扰,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早在去年底,蓬江区多个部门就采取联合行动,对此现象进行整治,并召集53名商户开了两次座谈会,签订了文明经营责任书,要求商家按时段限分贝进行播放,噪音扰民现象有所收敛。经过一段时间后,一些商家故伎重演,特别在高考、中考期间,高分贝、高频率的噪音令邻近考生心烦意乱,严重影响他们的学习和休息。不少市民直接把投诉电话打到12345政府热线,市长王南健了解相关情况后,指示蓬江区要解决好此问题,为附近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生活环境。
在16日举行的会议上,蓬江区副区长钟丽卿希望商家珍惜现在的发展空间。她说,蓬莱路电讯器材街如今已有了品牌效应,在市民中有良好的口碑,各商家更应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营商环境。商家一定要加强自律,将心比心,处理好和邻近居民的关系,和谐经营,和气生财。她说,有位市民反映,他的太太做完手术后回家休养,岂知楼下的手机店没完没了地播放歌曲,吵得他太太周身如蚂蚁上树,坐也不是,躺也不是,痛苦万分。商家只要设身处地为他人想一想,就不会人为制造噪音干扰邻近居民了。
针对该街噪音扰民问题突出的情况,蓬江区从昨日开始,要求商家在一周内自行拆除摆在室外的音响设备,严禁噪音扰民。对于一周内不进行整改的商家,将被列入黑名单,其今后的室外促销活动,如申请挂横幅、广告牌、插旗等将不予批准,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进行处罚。(朱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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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声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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