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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我市今年纪律教育月活动要重点解决公费出国(境)旅游问题。笔者认为,这是很有针对性和符合实际情况的,顺乎党心民心。
公费出国出境,对于一些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来说,为了解决本地本单位某些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进行专业考察,那是无可厚非的,但无可否认,确有一些无关的领导和非专业人员,借着“公务考察”名义,用公款观光旅游。虽然从间接的意义上说,也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闻,但是现实的意义不大,且带来一些副作用,比如,增大了公款开支;加深了单位之间的攀比,影响了单位内部的团结。听说你能去,而我不能去,不是怨所在单位福利不好,就是恨领导不开明。有实权的有下属单位邀请,无实权的只好自叹弗如;造成了某些腐败现象,引起群众的不满等等。纪律教育月提出重点解决此问题,十分必要。
有的单位公费出境旅游的问题不突出,那纪律教育月就无事可干吗?否。尽管对大多数单位、大多数人而言,党性强,守法纪,但也并非完全无缺点,可以高枕无忧,譬如,少数单位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不热心去办;有的公款吃喝没有节制;有的单位公车私用严重等,所有这些,难道不应该通过纪律教育,有针对性、有成效地解决一两个具体存在的问题?
各单位的情况不尽相同,但都要围绕公费出国等存在问题,切实予以解决。能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比空讲十条百条道理强,有说服务力得多。我们要靠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及时认真奖惩,抑恶扬善,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而一切要靠领导带头,作出遵纪守法的表率,这样,纪律教育就会有号召力、震撼力、推动力,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苑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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