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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三、周五接访
170名志愿者乐为妇女儿童服务
本报讯 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是解决妇女权益问题的一项重要途径。日前,市妇联经商议决定,志愿者在原来每周三到妇女法律服务中心进行接访的基础上,再增加每周五上午为接访时间,以达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真正为她们排忧解难的目的。
2004年2月,我市成立了江门市妇女法律服务中心,同时组建了一个由公、检、法、司等执法部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妇联、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熟悉法律的专业人士为主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志愿者队伍,及时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等服务;今年5月,市妇联再次向社会各界公开招募志愿者,对队伍进行扩大和调整,有80多名社会热心人士加入到了志愿者队伍中,目前队伍人数达到170人。
根据志愿者的专业和特长,市妇联将志愿者的队伍分为两批:第一批是由公、检、法、司、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组成的专业法律队伍,按照原来的安排,每逢周三上午轮流到妇女法律服务中心接访,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或法律或法律援助,解答法律疑难问题;第二批是由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热心人士组成,每逢周五上午轮流到妇女法律服务中班接访,主要为妇女儿童开展婚姻家庭问题咨询、心理咨询、耐心倾听妇女群众的倾诉,积极开导,帮助妇女群众以积极的心态应对困难。(本报记者 林育辉 实习生 黄秋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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