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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全国作文比赛一等奖
需交38元工本费和邮资?
本报讯 昨天,新会文学爱好者肖小姐收到一封发自北京的“某全国青少年作文大赛”获奖通知书,通知肖小姐获得了比赛中的一等奖。收到获奖通知书,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肖小姐仔细阅读通知书之后,却高兴不起来,反而感到迷惘与气愤。
据介绍,今年3月,肖小姐收到一封由“某作家网”发出的“某全国青少年作文大赛”的征稿通知邮件,她立即登陆不少文学网站了解相关情况,特别查看了主办方的有关资料,认为该次比赛档次高,“值得参赛”。肖小姐选取了一篇得意之作投稿,“没想到上当了。”
记者仔细地看了获奖通知书,通知书除了通知肖小姐获得一等奖的事宜以外,还有许多有关领奖的相关条款。本来获一等奖的作品入选作品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比赛主办方却以此来要求每位入选作者都要买8本作品集,总定价为160元(免挂号邮寄费),才“保证订书作者的作品发表在作品集中”。不订书的作者则需交获奖证书工本费及一本刊登获奖作者名单的《某青少年文学大赛获奖作品集》的工本费及邮资共38元,才“保证你的姓名在获奖名单中”。通知还写有“为获奖作者特制水晶奖盘,可作永久性纪念或晋级、升学等证明(奖牌上有姓名,奖级)。”有关水晶奖盘的介绍非常详细,尺寸、样式、材质,无所不包,价格为360元。
肖小姐无奈地表示:“这根本就是骗人的。你不付钱,就没有证书,也没有样书,这还叫比赛吗?不如说是用38元买一纸奖状,证明你的作品获了一等奖。”(本报记者 谢富瑞 实习生 肖晓欣)
编后:
为了迎合一些人评职称、升学、求职等方面的需求,现在,所谓的“全国大赛”、“××大奖赛”等名目繁多的比赛不断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如果参加这些比赛,几乎人人都能获奖,主办单位获奖通知寄来的同时,一律是“温馨”地提示参赛者,要交一笔费用,如工本费、印刷费等等,温柔地“宰”参赛者一刀。
或许,有人会说,这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然而,对于这么容易就能获奖的比赛,其含金量有多高,大家是可想而知的,另外,获奖者不但没有奖金,而且还要交这费那费,换而言之,交了钱就能拿奖,这种“大奖”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吗?对肖小姐的经历,我们可以引以为鉴,对各种所谓的“全国大赛”等应提高警惕,不要轻易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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