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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汪洋书记视察江门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
建设宜居城市
提升城市魅力
城市建设和管理不仅直接决定着人们现在的生活品质,更影响着一座城市未来的发展。现代宜居城市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新的城市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构建城市的发展蓝图,要求我们在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过程中,更多地关注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关注人们的居住条件和生态自然环境,为后代留下一笔引以为豪的遗产,为人类文明留下一座引以为豪的城市。
定位
切合江门实际,体现科学发展观
江门虽然在前一轮经济发展中落后于珠三角先进城市,但江门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一直都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人居范例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等称号,是珠三角中生态环境保持比较好,宜居程度比较高的区域之一。环境的改善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资料显示,自1997年以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的增长都高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在2003年度世界银行发布的《对中国23个城市投资环境调研报告》中,江门在“中国最具投资价值城市”排名中位列第6名,2006年被世界银行评为投资环境“银牌城市”,2007年又荣获“中国最具投资价值新锐金融生态城市”和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称号。2007年3月,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龙云在江门调研时就指出,江门已走上了一条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道路,“科学发展、后发争先”在江门得到了很好的诠释。这无疑是江门发展中的一大亮点和科学发展的优势资本。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把江门建设成为“珠三角生态型宜居典范城市”的坐标定位,顺应了现代城市发展理念,反应了侨乡人民的共同愿望。这一坐标定位,有利于提升江门的城市魅力和知名度,从而带动物流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及整个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吸引高新技术产业落户和留住人才;有利于发挥江门环境容量大的优势,为承接新一轮国际特别是亚太地区产业转移,促进我市产业重组与升级创造良好条件;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活环境,提升侨乡人民生活质量,彰显人本理念。
路径
宜居+生态+典范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描述城市功能时说:“人们为了活着而聚集于城市;为了活得更好而居留于城市。”一座好的城市,应该让居民拥有舒适感和归属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城市的宜居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需求,须做到经济发达,市民富裕;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保障人居,住宅优良;生活方便,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城市文明;彰显特色,弘扬个性,因此,江门要建设成为“珠三角生态型宜居典范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生态保护、改善民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等多个方面。当前应侧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滨江新区建设。要按照“突出引水入城、突出绿色生态,突出侨乡与国际化特色,突出经营城市理念”的规划建设要求,高起点、高标准抓好滨江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滨江大道后续工程建设,进一步凸显江门滨江沿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城市特色,以提升和增强城市的品位和魅力。二是加快推进市区(新会、蓬江、江海)一体化建设。要树立市区发展“一盘棋”观念,打破行政区域资源配置限制,实现三区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政策运用和生态环境建设保护“五个一体化”,做到无障对接,通过“五个一体化”,最终实现市区三个区规划统筹、产业同布、交通同网、市场同管、信息同享、旅游同线、服务同质、环保同治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增强市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引擎作用。三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针对目前在一些领域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职能交叉、责任不清,行政审批事项比较多,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的现象,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把市85%以上的审批事项下放到区,实现市直、两区(蓬江、江海)所有审批部门都在行政总汇开设窗口同址办公,窗口办结率要达到80%以上,审批时限要在法定基础上缩短50%以上,满意率达到90%以上。四是发展民主,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民主法治的政府和自由平等的市民是宜居城市的两大主体,为此要健全党内民主机制,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要拓宽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要探索建立依法行政的有效监督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进入新世纪,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给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加大,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城市中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日益尖锐,于是人们认识到,城市发展必须突出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型城市成为人们的必然选择。因此,在我市建设宜居城市的诸要素中,生态应当摆在优先位置,这也是生态型宜居城市之内涵。江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就曾鲜明地提出“实施环境优先发展战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最佳城市”。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绿水青山”的优质环境是江门在珠三角地区的突出竞争优势所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2007年我市GDP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经济增长速度逐年加快必将对未来我市的资源、能源和环境带来沉重的压力,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是我市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2007年1月,市委、市政府委托国家环保总局规划院和广东省环科所共同编制了《江门市生态市建设规划》,提出“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保护、强化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和完善环境管理”五大战略任务,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严格遵循该《规划》的要求,力争2020年实现建设生态市的目标。
今年第37个世界环境日,广东省环保局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和当前的环保中心工作,把我省的主题定为“建设宜居城市,弘扬生态文明”。最近省环保局又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加强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力争到2010年50%的地级以上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并提出抓好深圳和中山生态市的创建,到2020年建成珠三角生态城市群。目前珠海、惠州等地也在创建生态市,客观地讲我市要成为“典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此必须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是创新法律手段,把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创新经济手段,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大幅度提高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成本,以经济手段控制污染源;三是创新行政手段,整合相关资源,强化有关部门的行政职能,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监督、执法等行政职能。同时要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内部各生态系统之间的有机联系和协调统一,使城市内外部生态系统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能充分交换。要以交通为重点,着力构建城市内部及其周边区域的循环网络,形成顺畅的内外循环,促进要素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目前我市创建生态城市难度虽然较大,但是只要我们变压力为动力,继续解放思想,破解发展难题,以赢在新起点的姿态,坚持和发扬敢闯、敢冒、敢试的精神,大胆创新、大胆试验、大胆突破,把我市建设成为珠三角生态型宜居典范城市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江门市委党校 伍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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