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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建设承包方之间闹不和?
数万元工程款遭拖欠
近日,在新会会城承接某厂房建设工程的袁先生、李先生颇有些烦心:工程早于今年2月完工,相隔7个月后,各自有数万元工程款至今仍无法收回。
数万元工程款遭拖欠
“工程早已经完工了,但工程款至今仍无法收齐!”袁先生和李先生见到记者时,便忍不住向记者倒起苦水来。据他们介绍,他们所接的厂房建设工作是由另外4个人总承包的。该4人将工程具体分类,逐一再发包出去,其中袁先生和李先生各自接下水泥、水磨地面石米工程。
按有关合同,在做工程期间,他们可逐期收取部分工程款,在工程完结后的3个月再收齐余下的工程款。让他们失望的是,他们的工程各自于今年2月完工,如今相隔7个月了,仍没有办法收回。以袁先生所接的水泥工程为例,由他请来的工人就达到10多个,按每人每天工资80元、每月25天计算,每月需支付的工钱便达2万多元。期间,4名总承包者向袁先生支付了部分工钱,在工程完工后,据袁先生统计,对方尚有4万多元未清付。
承接水磨地面石米工程的李先生同样有些懊恼。他告诉记者,承包的共有4个厂房的工程量,他在完成了其中2个厂房的工程后,发现总承包方出现支付工资不及时,甚至出现无钱支付的情况,一度曾打算退出不做的念头。后来,厂方知道后,跟他商量,希望他继续将余下2个厂房的工程完成,而后来一部分工程款也不经承包方,而是直接由厂方支付。尽管如此,至工程完工后,承包方仍欠下工程款达2.9万多元。
承包方闹矛盾埋下隐患
袁先生、李先生为追讨回这些工程款,展开了讨薪之路。据他们介绍,当他们问及总承包方时,总承包方称厂方尚有数十万余款未支付给他们,而当他们到厂方了解情况时,厂方则称工程款已基本给付了总承包方,余下未付的也只是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保养费”,数目也仅仅是十几万元。
为了解情况,记者曾分别与总承包者中的其中3位取得联系。据了解,总承包人中的梁某汉、梁某林两人为亲兄弟,他们在获知会城某厂房建设工程后,产生承包之意,然梁氏两人不懂建筑,期间认识冯某、陈某两人,一经商量,4人决定合伙承包,并最终与厂方签下合同书。在合作过程中,梁氏两人与冯某、陈某两人逐渐产生矛盾。
梁某汉向记者表示,由于他们兄弟两人不懂建筑,因而在与冯某、陈某两人的合伙承包中,处处吃亏。他表示,所有的工程几乎全部由冯某、陈某说了算,只有买材料结账时,对方才会要求他们在场并签名,而财务、人事、工程方案等,兄弟两人基本上没有参与过。提及所欠的工程款,他无奈地表示,他的一个朋友也承包了其中一项工程,工程结算时,由于冯某迟迟未支付,他只有自己掏钱包先支付4万多元。
可能引发两宗官司
与梁某汉的说法相对比,冯某、陈某更强调厂方欠下的工程款高达60万元,才是造成欠款的主要原因。陈某表示,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此次承包肯定亏本,但经多方努力,实际上所欠的工程款只有几万元而已。陈某还向记者透露,梁氏兄弟两人与厂方有亲戚关系,自与梁氏兄弟两人产生不和后,梁氏兄弟便要求厂方不要付款给他和冯某,以致造成工程款拖欠。为解决这个问题,他表示,已和冯某联名向新会人民法院起诉厂方,要求厂方尽快发还余下工程款。
与此同时,记者还从袁先生、李先生处了解到,他们曾就此事向有关部门求助,但由于承包方为个人性质,无法介入。他们表示,如果问题还无法解决,他们将不排除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有关法律界人士,该人士说,除了可以到法院起诉4名总承包者外,因为工厂方也附有连带责任,袁先生、李先生还可以起诉厂方。 (本报记者 梁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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