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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首办(首问)责任制“服务满意部门、科室、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连续四年100%满意可记二等功
本报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市直机关满意度测评现场会上了解到,为增强测评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今年的满意度测评坚持内外测评、上下测评和横向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开展部门测评、专项测评和集中测评等三项测评。此外,我市将开展首办(首问)责任制“服务满意部门”、“服务满意科室(窗口)”、“服务满意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凡是全年满意度测评达到100%的个人,年度考核可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满意度达到100%的个人,授予“服务满意先进个人”,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连续三年满意度达到100%的,记三等功一次,连续四年满意度达到100%的,记二等功一次,对记三等功、二等功的个人,同时授予“服务满意先进个人”,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个人的满意度测评结果,将作为公务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年内满意度测评出现有效投诉一次尚未构成违纪的首办(首问)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年度考核成绩不能评优;有效投诉两次尚未构成违纪的,年度考核成绩为不称职,并安排参加强制性培训;有效投诉三次尚未构成违纪的,年度考核成绩为不称职,调离岗位,并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安排强制性培训;有效投诉四次的,年度考核成绩为不称职,并视情节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给予更重的纪律处分。两年内累计有效投诉五次以上的,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有关条款予以辞退。
(本报记者 曹乃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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