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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雨天要加价》追踪:
出租车公司被罚1000元
本报讯 本报8月19日D2版报道了新会市民黄女士雨天乘坐出租车遭司机抬价、拒载一事,引起新会区交通局的高度重视,该局领导亲自组织人员对报道所述时间进行调查,目前已对该出租车及所属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在全区出租车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
据新会区交通局方面介绍,报道中所述抬价、拒载的司机为新会某出租车公司的出租司机杨某,其在雨天运营过程中擅自抬价,在乘客黄女士合理拒绝的情况下要求黄女士下车,并态度嚣张地挑衅黄女士向有关部门投诉,因而构成拒载行为。同时,黄女士向杨某所属的出租车公司投诉时,负责受理投诉的工作人员办事不够认真,没有将处理投诉的情况回复黄女士。
鉴于杨某违法拒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加上其违法行为是在举办北京奥运会期间,新会交通局对此按照有关规定,对杨某所属出租车公司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该出租车公司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同时,将杨某违法拒载行为向新会区出租车汽车客运行业进行通报,并加强对全体出租车司机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政策法规培训。同时,要求各出租车经营者严格实施《江门市市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等规则制度。
(本报记者 梁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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