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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热线
丈夫私自处理儿子房产,我该如何维护儿子权益
本报讯 昨日,本报“律师热线”(3502630)由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江门分所陈卓君律师接听并解答。
派出所不处警可以告他们吗?
李先生:家里发现小偷,当即报警,但是派出所并没有处警,致使我遭受损失。可否状告派出所?
答:派出所行政不作为致使李先生遭受损失,可以依法向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出嫁女可参与村里分红吗?
刘女士:我前几年结婚,从原来的村子嫁出来,但是户口一直没有迁出。请问,我可否参与村里的分红?
答:出嫁女尽管已经出嫁,但是户口没有迁出,就仍然是村里的成员之一,享有跟其他村民一样的权利,当然可以参与村里的分配活动。
丈夫私自处理儿子房产,我该如何维护儿子权益?
张女士:儿子曾经受赠一套房产。去年,我先生在我和儿子不知晓的情况下,私自将房产赠予他人,并且办理了公证。请问,我该如何保护儿子的权益?
答:这套房子是属于张女士儿子的个人财产。他人未经同意,不得处理这套房产。其先生私下将房产赠予他人,严重侵害了其儿子的财产权。张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撤消该行为。
异地离婚和离婚权益保护问题
李女士:我是外地人,在江门打工,老公也在江门。现在,我们俩打算离婚,请问在江门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么?
答:离婚应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决定起诉离婚的话,应该到被告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王女士:我遇到家庭暴力,很想离婚。如果离婚的话,小孩的抚养权会如何处理?我想给孩子改姓,可以么?
答:遇到家庭暴力时,应当及时报警,或者要求居委会、妇联工作人员到场处理,并且及时去医院就诊。注意保留遭受暴力的证据,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小孩子的抚养权应在离婚时提出,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同意改姓名,则可以去公安局申请变更姓名。
下周五上午8:30——11:00,由广东京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接听热线电话:3502630。 (本报记者 郑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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