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11月18日中午11时许,在市区五邑大学校门口附近的马路边发生一宗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一名乘坐摩托车的女士不小心将手机掉在路上,尾随而至的另一辆摩托车上的男子拾获后欲占为己有,丢手机的女士据理力争,与该男子争吵了10分钟后,该男子才悻悻地把手机交还给失主。
当天上午11时10分,市民吴先生开小车路过五邑大学附近,恰巧见到前边一位坐在摩托车后面的女士的手机掉在路上,正欲开窗呼叫,却发现后面尾随而至的另外一辆摩托车停了下来,坐在后座上的男子走上前去拾起手机。正当吴先生以为这名男子会把手机交还给失主时,令人惊奇的一幕发生了:这名男子迅速把手机放在衣袋中。恰在这时,掉了手机的女士也下车走过来欲找回自己的手机。
当掉手机的女士向这名男子讨要自己的手机时,该男子却大声说:“我拾起自己的手机,关你什么事。”女士气不过,便与之吵起来,两人站在公路边越吵越大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人们议论纷纷,有的人甚至建议这名女士试打一下电话便知手机是谁的。10分钟后,迫于众人的压力,这名男子悻悻地把手机还给掉手机的女士,登上摩托车而去。现场的群众见状无不摇头,感叹人心不古。 (本报记者 谭月韶) 报料费30元
律师说法
拾获别人财物不还涉嫌犯罪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我市法律界人士,相关人士指出:“路不拾遗”不但是我国的优良传统,而且也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当一个人拾获别人遗失的财物时,他有义务归还别人的财物,如果在别人追讨时拒不归还且数额较大的,已涉嫌构成侵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