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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伯兜售野生动物
被林业执法人员处罚教育

老伯在市场上兜售狗狸及白鹭,并将狗狸说成是果子狸。
梁长其 摄
本报讯 “有人在市场上售卖野生动物!”昨日上午,市民林先生向记者报料,称有一男子在会城仁义市场公然兜售狗狸及野生鸟类。记者随后跟新会区林业部门取得联系,执法人员赶至现场,没收一老伯所售卖的野生动物,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及罚款处理。
据林先生称,当天上午9时许,他途经仁义市场时,远远就看到有一老伯售卖野生动物,野生动物用网袋装着,除了两只长嘴巴的白鸟外,还有一只肥重的像果子狸的动物。有群众围上去,老伯就称那只长得十分肥重的动物就是果子狸,是他从别处野外抓回来的。“果子狸不是不能吃的吗?”林先生随后向记者报料,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制止该行为。记者随后跟新会区林业部门取得联系,引起林业部门的高度重视,马上组织林业执法人员前往市场了解情况。在进入仁义市场近葵湖东路31号1座路段时,果然看到一名老伯拎着两个网袋,里面装着狸类及鸟只,执法人员随即将其抓获,并没收狗狸及白鹭。据检查,该老伯所兜售的并非果子狸,而是狗狸,属“三有””(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研价值的)保护动物。至于另外两只长嘴白鸟,则是白鹭,属于省级保护动物。
据林业执法人员介绍,该老伯已经80多岁了,经常从别处买来野生动物到会城的街头兜售,此前已经被举报过,是他们的“老熟人”。据老伯透露,这狗狸及白鹭郡是他从江门另一市场购买得来的,其中狗狸重近2.5公斤。执法人员表示,没收的动物或转送至新会动物园或到野外放生。
(本报记者 梁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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