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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使用信用卡时,应注意视线不要离开柜员机,以免被他人“偷梁换柱”。王鼎强 摄
信用卡在我国的使用越来越普及,随之普及的还有信用卡犯罪。近些年,信用卡犯罪开始呈现多样性和迷惑性的趋势,使很多用户不明不白就遭受到经济损失。蓬江法院通过审理此类案件,总结出几种常见的信用卡犯罪花招,希望能对读者有所提醒。
花招一:转移注意力玩“掉包”
迷惑等级:★★
柜员机自动取款快捷方便,使市民免去了排队之苦,深受欢迎。一些犯罪分子却利用市民取卡的疏忽玩起“偷梁换柱”的障眼法,自动柜员机已成为信用卡犯罪的主要目标。
2007年9月,陈某等三人在市区一自动柜员机旁守候,在事主张小姐取款后故意将钱丢在她的身边。张小姐转身观看,陈某趁机把张小姐的信用卡取走,迅速换上早已经准备好的伪造信用卡。张小姐不知有诈,拿着伪造的信用卡离开。陈某等马上用张的信用卡取出人民币4000元。幸运的是,警觉的张小姐很快发现信用卡被“掉包”,立即反悔柜员机旁并呼救,陈某在逃离现场时被群众抓获。经公安机关侦察,陈某于2006年9月曾在福建龙岩市以上述手法作案一次,盗取人民币3500元。
花招二:高科技装置偷拍密码
迷惑等级:★★★★
相比陈某的原始伎俩,小周利用高科技装置进行的信用卡犯罪,手段更为隐蔽。
2007年7月,小周从广州窜到我市区一自助银行,将携带的读卡器安装在自助银行门禁系统上,并在自动柜员机上安装有摄像功能的MP4装置,先后窃取两位银行客户信用卡的磁条信息及密码,意图利用窃取的上述信息资料伪造信用卡到银行提取款项。同月14日,小周在另一自助银行故伎重施时,当场被公安人员抓获,小周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花招三:顺手牵羊入私囊
迷惑等级:★
“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某银行高级职员做客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时评论许霆金融盗窃案时如是说。这句话也适合老林,一位老清洁工人。
2007年8月的一个清晨,老林早早就到单位上班,在上楼梯时捡到一个钱包。老林打开钱包一看,发现里面居然有一张信用卡和写有该卡主人姓名和密码的纸条。老林一时财迷心窍,没有将卡送回失主而是不辞而别,迅速逃回乡下老家,并用捡到的储蓄卡分别在广西梧州、藤县等地,以在银行柜员机上提现及商场刷卡消费的方式,取走卡内的存款人民币十万余元。2008年3月,失主向公安机关报案,很快,公安机关找到了老林,老林后悔不已,主动供出全部罪行,但这一切都太迟了,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同时,引起警觉的还有那些怠于保管财务的人们,正是因为一时疏于防范,才给犯罪开了方便之门。
□法官提示:
无论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多么高明,都会露出蛛丝马迹,只要市民留一个心眼,谨慎持卡,掌握必要的防范方法,并在日常的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用卡习惯,那么犯罪分子往往就难以得逞,从而有效保护个人财产利益。(本报记者 郑洋洋 通讯员 林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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