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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江门中院民一庭利用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一宗“消费者在网吧不慎从二楼坠下死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2007年11月19日凌晨4时,刚喝了酒的彭某,到新会某网吧消费,不慎从网吧二楼的一扇窗户坠下,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将网吧送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共11万多元。一审法院经审理,酌定由网吧经营者仅在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部分赔偿死者家属11万多元。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向江门市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承办法官董敏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特别是对死者的家属和双方的代理律师作思想疏导。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签收调解书当日及时履行协议内容。(本报记者 郑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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