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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合同期满,负责丽苑中北区的小区管理的物业公司撤出了丽苑,由此引来的后果是:垃圾遍地、治安混乱。丽苑中北区转眼间成为一个“不设防”的小区,外人可以随便进入,流浪汉在小区里随便大小便,更有不法之徒乘机窜进小区混水摸鱼,居民对此意见非常大。
发现这一情况后,2007年上半年,在丽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多方奔走下,环卫站、派出所、绿化公司陆续进驻丽苑中北区,丽苑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安宁和平静,但丽苑中北区的居民并没有满足于居委会“协管”的现状,他们盼望的是居民自治。
得知居民的想法后,丽苑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马上向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法律制度,指引居民通过合法的步骤成立业委会。小区里有一位叫何丽华的住户对小区成立业委会一事特别热心,当她从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处得知成立业委会必须要征得小区内大部分居民的同意后,便利用休息时间主动与其他住户沟通,大家终于达成共识:成立业委会管好自己的家。
在何丽华大姐的发动下,350多户居民签了同意书,与此同时,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在小区里拉起鼓励居民参与业委会选举、实行居民自治的宣传横额和标语,使这项工作在小区中家喻户晓。
2008年10月下旬,经过社区热心居民的奔走和居委会的努力协助,丽苑中北区终于在合法的架构中选举产生13名业委会成员。“选举出能代表居民心声的业委会成员后,我们将物色合适的物业公司进驻,为小区找一个令人放心的‘管家’。”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丽苑中北区的居民充满信心地表示。
“现在小区选出了能代表我们利益的业委会成员,下一步,业委会将会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小区,到时我们小区就会变得更加漂亮更加安全了。”在记者采访的时候,丽苑中北区的居民满怀希望地表示,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优点是不言而喻的。
丽苑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原来的物管公司撤出两年之后,新成立的业委会重新接纳物管公司,是大势所趋,也是居民自治的另一种体现形式。(本报记者 谭月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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