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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新会区沙堆镇两名渔民因未经有关部门许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被新会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犯罪嫌疑人赵某和温某都是新会区沙堆镇的渔民。去年7月29日,公安人员分别在赵某的鱼塘木屋和温某的渔船上搜出火药枪、火药、铁沙等物品。
在审讯中,赵某和温某都辩称自己持有的枪支弹药只是用来看管财物和一般的打猎用途,而且他们也知道非法持有枪支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两人都心存侥幸,认为不会被人发现,所以一直持有并使用枪支和弹药。经鉴定,两人所非法持有的枪支已经具备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所必须的物理结构,具有一定的杀伤性。
新会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两人已涉嫌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遂依法对两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非法持有、私藏枪支者应将枪支弹药主动上交公安机关,不要以身试法。
(本报记者 冯瑶君 实习生 陈珊珊 通讯员 吴月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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