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推出按月提取偿还异地住房贷款业务 精准纾解群众安居压力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26-03-19 07:02   

市民咨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市民咨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江门日报讯 (文/图 记者/陆沿任) 近日,市民伍先生专程将一面印有“公积金服务暖心,好作风高效为民”字样的锦旗送至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对该中心提供高效便捷的异地服务表示衷心感谢。这面锦旗不仅体现了群众对我市公积金服务的认可,也反映出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优化政策、提升服务效能的积极成效。

    据悉,伍先生在阳江购置自住住房并办理了贷款,后因工作调动至江门,此前对异地还贷提取流程复杂、需往返奔波等问题存在顾虑。日前,他前往公积金业务窗口咨询,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其诉求、详细讲解最新政策,并顺利为其办理异地贷款按月自动提取业务。伍先生表示,如今能够轻松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不仅减轻了烦琐流程带来的焦虑,也切实感受到政务服务的温度与效率。

    2月28日,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推出按月提取偿还异地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业务,在原有按年提取方式的基础上新增按月提取选项,职工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政策落地10个工作日即受理业务249笔,开局良好、成效初显。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凸显三大亮点:一是购房区域无限制,政策红利覆盖全国。全国范围内异地购房的江门缴存职工,均适用新政,为跨城就业、异地安家的职工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贷款类型全覆盖,服务更精准。异地商业住房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纳入提取范围,打破政策壁垒,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与保障性,惠及更多异地购房职工;三是提取方式多元化,适配高频资金需求。职工可结合资金状况,自主选择“按月提取”或“按年提取”,按月提取模式精准契合每月还贷节奏,有效破解先垫资再集中提取的资金周转困局,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群众,办理按月提取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时,同一笔住房贷款的所有提取人须统一提取方式;申请按月提取时,住房贷款须无逾期,每月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月还款本息额;每次申请按月提取有效期为12个月,期满后可重新选择按年或按月提取。

    此外,为确保按月提取异地还贷政策落地见效,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步强化服务支撑,依托“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实现按月提取申请“指尖办”,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全程网办、无需跑腿,更实现智能审批提速增效,运用大数据核验技术,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实现“秒批秒办”,压缩办理时限,让职工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责任编辑: 陈慧君 二审:宁园 三审:钟建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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