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质量投诉同比增长80%

来源:江门日报  发表时间:2019-11-05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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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汽车驶入千家万户,消费者在购车或维修保养时遇到的烦心事也越来越多。近日,记者从江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前三季度,我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汽车消费投诉503宗,同比增长16%。投诉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购车合同及汽车质量这三大块,其中,购车合同投诉为192宗,同比下滑14%;汽车售后服务投诉为173宗,同比增长25%;汽车质量投诉为112宗,同比增长高达80%。

    江门日报记者 陆沿任 通讯员 甄俊源

    汽车投诉增加 同比增幅达两位数

    根据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2019年前三季度,我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每年受理的汽车消费投诉量呈逐步增长的趋势,2019年前三季度甚至突破了500宗,同比增幅达两位数。

    从今年前三季度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的汽车消费投诉数据可以看出,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汽车买卖合同、汽车质量、售后服务三大块,其中,汽车质量投诉、售后服务投诉的快速增长,成为推动前三季度汽车消费投诉增长较快的原因。“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售后服务投诉的占比也有所增加,虽然近年来汽车生产技术在不断提高,但部分汽车生产厂家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生产出来的汽车质量难以保证。再加上现在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当个人消费利益受到不公平对待时,会主动找有关部门介入协商调解。可以说,多方面原因造成了今年前三季度汽车消费投诉增长较快。”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

    江门市爱车协会常务副会长张伟星则向记者表示,近年来汽车消费投诉量持续增长,与年新增汽车数量关系很大。2016—2018年,我市年新增汽车数量连续三年突破10万辆,即三年间增加了超30万辆汽车,在年新增汽车数量的推动下,截至去年底,本地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78万辆。进入2019年,江门新增汽车数量也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本来私家车保有量的基数就比较大,再加上年新增汽车数量也多,即买车的人多了,投诉增多也可以理解。”张伟星说。

    易损耗部件纠纷多

    汽车质量投诉成为焦点

    汽车质量、售后服务两大块投诉的快速增长,成为推动前三季度汽车消费投诉增长较快的原因,其中,汽车质量投诉的同比增长80%,在三大类汽车消费投诉中增长最快。

    据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汽车质量投诉主要以易损耗部件的保修纠纷为主。“打个比方,消费者买了一辆新车回去,不久后发现某个部件有问题,然后反馈给汽车经销商,要求对方给予更换或保修,汽车经销商认为责不在自己,拒绝更换或保修。”该名工作人员说。

    如市民反映其于2019年4月6日在某4S店购买了一辆小汽车,汽车的保修期为五年,保修总里程范围为5万公里。4月29日,市民发现汽车的变速箱出现漏油的情况,当时汽车的行驶总里程约1200公里。5月2日,市民将汽车开到该处进行检查,经工作人员检查后表示,可以为其汽车进行维修,但市民不接受。市民认为,汽车购买至今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变速箱就出现漏油的问题,故认为汽车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该处更换同型号的新车或退还市民已支付的款项。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礼乐市场监管所收到投诉后,组织投诉双方在某4S店现场调解协商。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被投诉方同意给投诉方的车辆出现故障进行维修和更换配件,再赠送一次车辆常规保养。

    对此,江门市消委会主任何达民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汽车质量问题时,有商家会要求消费者提供第三方检测证据,只有通过检测证实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才愿意承担一切责任,这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车后六个月内,若发生争议,商家应承担相关的举证责任。

    购车合同投诉占比最大

    勿轻信商家口头承诺

    从同比增幅来看,汽车质量投诉增长最快,而从占据汽车消费总投诉的比例来看,合同纠纷则最高,占前三季度汽车消费投诉量的38%。事实上,近几年来,购车合同纠纷均是汽车消费投诉的大头,占比一直最高。据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透露,去年的购车合同纠纷大部分是因为消费者预订车辆后,车商不能按约定履约,或交付的车辆配置等与约定不符,又或者消费者因种种原因反悔,想退定金又难退而导致的。

    如市民反映其于2019年5月19日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了一辆小汽车(总价:166600元),支付5000元订金(有消费凭证),签订了购车合同,要求该公司提供国六版本型号的汽车。市民于6月29日到该公司提车时,工作人员告知只能提供国五版本型号的汽车。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该处提供国六版本型号的汽车。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礼乐市场监管所收到投诉后,组织双方投诉方现场调解,经双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投诉方现场对调解协商表示满意。

    对此,何达民提醒广大消费者,和车商签订购车合同时,要认真研读,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口头承诺,需以合同为准。如果遇到车商不能按时交付车辆,或交付的车辆配置与约定不符等情况,可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共识,不要急于支付定金。如果需要支付预付款,最好以‘订金’的方式支付,这样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找有关部门介入调解。”何达民表示。

    “我的爱车有嘢讲”

    本报开通汽车热线,倾听你的心声

    为提高广大市民对汽车的了解,督促江门车市的健康发展,即日起,《江门日报·车市周刊》开设“我的爱车有嘢讲”栏目,并开通汽车热线,无论是你在买车、用车的过程中遇到的烦心事还是开心事,好事还是坏事,都可以向记者报料,记者将专心倾听广大消费者的心事,解决广大消费者的诉求。

    一方面,消费者在汽车消费中遇到了哪些不公平的遭遇,又有哪些问题至今无法解决,都可以告诉记者,我们将认真处理每一起投诉,并根据掌握的信息,对部分重点突出问题予以曝光警示。例如汽车质量缺陷、服务人员态度恶劣、合同欺诈、售后保养、维修乱收费……无论消费者在购车、用车的过程中,遇到了何种未能解决的烦心事,都可以向我们倾诉。另一方面,消费者在日常购车、用车的过程中,遇到哪些不解的疑问、开心的趣事或者郁闷的伤心事,也可以告诉记者,让记者为你排忧解难、分享乐趣。

    即日起,消费者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将你的烦恼告诉本报记者:

    1、关注微信。扫一扫并关注江门日报“邑街坊”微信,在后台留言,简单描述你遇到的汽车消费问题,同时留下姓名和电话,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情况。

    2、拨打电话。本报汽车热线电话为18688503705。

    3、寄邮件。邮箱地址:794900876@qq.com,简单描述投诉的问题,别忘了附上姓名、手机号码。

    4、加QQ:794900876。工作时间里,《江门日报·车市周刊》记者将在线为你服务。

(责任编辑:王雪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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